

財政部公告112年發生之繼承或贈與案件適用遺產稅、贈與稅之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各項扣除額之金額
財政部公告112年發生之繼承或贈與案件適用遺產及贈與稅(下稱遺贈稅)法規定之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各項扣除額之金額
財政部公告112年發生之繼承或贈與案件適用遺產及贈與稅(下稱遺贈稅)法規定之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各項扣除額之金額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自112年1月1日起,以營利為目的,且當月銷售額達起徵點〔貨物新臺幣(下同)8萬元、勞務4萬元〕應辦或已辦稅籍登記之專營或兼營網路銷售營業人,須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新增「網域名稱及網路地址」、「會員帳號」等登記事項,並須於網路銷售頁面及相關應用軟體之明顯位置,清楚揭露營利事業名稱及統一編號,網路平臺營業人則應就會員必要交易紀錄負保管義務。
財政部表示,金融機構提供稅捐稽徵機關個人金融帳戶高頻交易資料作業規範之規定,高頻交易指的是同一個人同一金融帳戶,除了非銷售性質交易項目外,於同一年(1月1日~12月31日)存轉匯入金額累積達新台幣240萬元,且該年度有任4個月份存轉匯入筆數每月達200筆者,因此符合高頻交易者的帳戶就稱為高頻存入帳戶。